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不再免征增值税啦!

近日,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进行增值税政策调整。2025年8月8日起,对在该日期之后(含当日)新发行的国债、地方政府债券、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,恢复征收增值税。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、地方政府债券、金融债券(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)的利息收入,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。

一、政策历史进程

从历史进程来看,1994年《营业税暂行条例》及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。这一免税政策的逻辑源于国债作为国家信用工具的特殊性,其目的在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财政融资。此后,该政策一直延续至2016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前。2016年全面推行营改增后,相关政策进行了平移,被纳入增值税体系。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明确指出,国债、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。这一政策持续执行,直到2025年才进行了调整。

二、政策调整原因

从市场运行逻辑来看,此前国债、地方政府债和金融债的利息收入长期享受免税待遇,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利率债与信用债之间的比价关系失衡。但如今债券市场已发展壮大,继续免税的必要性降低。恢复征税,能缩小不同债券间税负差异,更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定价基准作用,促进债券市场和金融市场持续健康发展。从财政角度看,还能增加财政收入,缓解收支压力。

三、对投资者的影响

对投资者而言,金融机构自营投资新发行债券适用6%税率,公募基金等广义基金产品适用3%税率,收益会受一定影响。小编推测像资管机构、险资、银行等对于固定收益类和权益类产品的投资策略会进行调整更新。

不过个人投资者不用太担心,一方面个人投资债券规模小,按目前的政策取得利息收入可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即收入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另一方面,得益于新老划断机制,8月8日前发行的债券并不受影响,反而可能因更为抢手而造成债券价格上行,带来资本利得的收益。8月8日后新发的债券票面利率会有所上升,附加一定税收补偿溢价,利差补偿的存在,将导致新券的税后收益并不见得会减少,能有效保障投资者利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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